全国服务热线 18950166287

CMA&CNAS第三方检验检测实验室能力认可顾问咨询培训辅导办理申请

发布:2022-02-05 14:33,更新:2024-02-15 23:19

不符合工作的识别,可能发生不符合工作需要实施纠正措施的各个环节如下:

a) 客户投诉;

b) 质量控制;

c) 仪器量值溯源和期间核查;

d) 消耗材料的核查;

e) 对员工的考察或监督;

f) 结果报告的核查;

g) 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;

h) 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;

i) 检测过程异常情况的反馈;

j) 对检测过程的质量监督;

k) 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;

l) 文件的定期评审;

m) 外部供应和服务商质量保Z能力的评审等。

不符合工作控制原则

当识别出不符合工作后,应立即进行纠正,并对之前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做出判断,如已经发生的不符合工作可接受则执行允许偏离。允许偏离不是允许这种不符合工作继续存在的一种

许可活动。对不符合工作的调查和原因分析以及对不符合的处理方式,见程序文件《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》。

a 由于情况多样性和复杂性,在管理体系运行中可能会发生对现行程序、检测标准进行偏离的要求,这些要求包括(但不仅包括)以下情况:

(1)某些管理体系文件制订不完善、未及时修订;

(2)完成紧急检测任务时需使用超检定周期仪器设备;

(3)特殊情况下需偏离标准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检测。

b允许例外偏离以不违背本所质量方针、不降低质量要求为原则。执行例外偏离后,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对偏离所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估。必要时,进行验证以表明例外偏离不会影响质量。

 本机构应建立《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》以对检测工作的任何方面,或该工作的结果不符合其程序或与客户达成一致的要求时,采取的活动进行控制,对不符合工作可接受的范围和验证方式进行规定和描述。该程序应能确保:

a) 确定对不符合工作进行管理的责任和权力,规定当识别出不符合工作时所采取的措施(包括必要时暂停工作、扣发结果报告);

b) 对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进行评价;

c) 立即进行纠正,同时对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作出决定;

d) 必要时,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;

e) 规定批准恢复工作的职责和权力。
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思明区龙山南路 84-2 号龙山时尚中心 206 室
  • 邮编:361000
  • 电话:18950166287
  • 认证办理专员:林先生
  • 手机:18950166287
  • 传真:18950166287(微信)
  • 微信:18950166287
  • QQ:2814004526
  • Email:2814004526@qq.com